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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宪法至上,维护宪法权威

   时间:2018-09-27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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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的法律地位、法律效力和法律权威是不容憾动的。这是每一个公民在学习宪法过程中必须明确的总的指导思想,也是我们认识宪法、学习宪法、贯彻宪法的基础和根本。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更要带头坚持宪法至上,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一、坚持宪法至上,必须认真学习宪法知识

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是国家立法的基础和原则。在对宪法的深入学习和研究中,我认为,这种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大的方面。

(一)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为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我国宪法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制定了基本的制度:在经济方面,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一制度保证人民成为生产资料的拥有者,成为国家的主人;在政治方面,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广大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贯彻于国家生活的各个领域和方面;在文化和社会方面,十届全国人大通过修正案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它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和尊重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不仅如此,作为根本法的宪法,在它共四章的全文中,专门用一章(宪法第二章)的篇幅规定了我国公民的所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这些基本权利的规定,为我们追求有尊严的生活,实现人生幸福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为我们在自身的实际工作中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我们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在工作中一定要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我国宪法不仅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而且严格规范职权的行使,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的权力。由此,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宪法的规定,依宪办事。

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今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第五次宪法修正案中,将序言中的:“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同时,在第一章中增加了一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宪法中的这些规定和修改,为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提供了法律保障。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到“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一字之变,充分体现了治国理念和治国方式的飞跃,有利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让法治助推中国梦的实现,是实现政治清明、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将宪法宣誓制度在宪法中确认下来,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它能充分激励和教育国家公职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实施。国家权力不可滥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只有依法规范权力运行,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国家才能够达到长治久安。

二、坚持宪法至上,必须自觉践行宪法精神

践行宪法,运用宪法分析和解决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是我们学习宪法的根本落脚点和根本目的。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一是要带头践行宪法精神。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要身体力行,带头主动践行宪法精神,依宪办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社会中文化素养和法治素养较高的阶层,在社会生活中的言行举止能否体现法治精神十分重要,可以影响和感染社会众多的人民群众积极践行宪法。

二是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积极主动向周围群众、社区居民宣传宪法,普及宪法知识,帮助提高群众的宪法意识。宪法第二章规定了我国公民享有最广泛的基本权利,当农民工知道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的时候,他们就可以用宪法作为武器来维护自身权利而非采取简单粗暴甚至过激方式讨要工资了;当人们知道公民有“对于任何国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的时候,类似拆迁户们面对公职人员的不依法办事行为就可以用宪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当大家深深明白宪法与人民关系紧密相连,就会自觉主动地以主人翁姿态积极融入社会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中去,充分发挥自身的创造潜力,有力地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三是要积极投身精准扶贫攻坚战。践行宪法,渗透在我们点点滴滴的生活和工作中。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的原则,现阶段,贫困是实现我国人权的最大障碍,我国正在实施的精准扶贫攻坚战是中国人权事业进步的最显著标志,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积极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行动,就是践行宪法精神的重要体现。在参与扶贫过程中,不能仅仅停留在“资”助上,更要多在“智”助上下功夫,对贫困地区贫困者实施造血功能,增强他们的自身发展能力。

三、坚持宪法至上,必须切实维护宪法权威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维护宪法权威,要理解认同宪法。我们要理解并认同宪法的价值,增强对宪法的信服和尊崇,自觉接受宪法的指引与要求,让宪法真正铭刻于心,让宪法精神在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维护宪法权威,要坚持依宪治国。我们强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中最主要的是依宪治国,这是因为宪法是根本的活动准则。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要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从事的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要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在依宪治国中,要发挥重要的示范带头作用,做推进依宪治国的重要力量。

维护宪法权威,要加强宪法监督。加强宪法监督是为了保证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权力行使需要监督,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宪法监督一是加强审查地方一些规范性法规文件是否符合宪法精神,使其不得与宪法精神相抵触;二是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等的违宪行为,追究其违宪责任,从而达到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监督,需要人们尤其是国家公职人员增强宪法意识,珍惜宪法赋予的权力,自学规范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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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曹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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