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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省序10)有关情况公示

   时间:2019-12-05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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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相关整改工作要求,目前,反馈问题(省序10)已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督察发现,湖北省一些地方环境质量改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督察整改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仍然突出。在一些具体整改任务中,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敷衍应对等突出问题。一些地方推进整改不力,特别是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方面,存在表面整改、假装整改问题。

  二、整改目标

配合牵头单位做好整改工作,督促工业企业落实污染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配合市污染防治指挥部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和信访举报案件办理的组织、指导和监督责任落实力度,根除在环保整改任务中的不作为、慢作为,敷衍应对等突出问题。

  三、整改结果

(一)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一是局党组成员集中学习。2019年4月11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环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讨论《打好打赢攻坚战 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之城》,并观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2019年9月5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二是组织工业企业集中学习。制定《黄石市工业系统环保培训计划》,按计划落实培训任务。2018年11月28日和2019年3月6日、29日,分别邀请专家对全市210余家重点污染企业进行环保法规宣传培训和工业固体废物技术处理培训,通过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技术培训,引导企业负责人自觉守法诚信经营,承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并发放《工业污染防治攻坚战资料汇编》500余册。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一是为进一步做好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压实工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成立市经信局工业污染防治指挥部和市经信局长江大保护专项战役指挥部,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管负责、承办科室具体负责的三级责任制;二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黄石市加快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黄石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重点事项(项目)责任清单》,按《方案》和《清单》工作要求,2019年8月12日,组织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重大事项专项中期评估,各项工作达到进度要求;三是制定《市经信局工业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和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清单,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施月调度,动态掌握工作进展;四是制定《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子方案》,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狠抓整改落实,按照责任清单明确的5项整改任务,4项已完成销号,1项已达到序时整改进度;五是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1项整改任务,须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截止目前,已完成报备;六是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我省开展督察“回头看”,交办至我局督促核实的信访件共30件,主要涉及新冶钢、黄石宝钢、华鑫钢铁等企业和模具钢行业整治、开发区医药园规范、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等工作,我局做到件件现场核实,并通过退城入园、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和模具钢行业依规整治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行动中持续整改。

(三)严厉追责问责。根据《黄石市环境保护督察和污染防治系列工作制度目录》,制定《市经信局工业污染防治指挥部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落实市经信局牵头完成的中央、省、市环境保护督察和污染防治的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交办信访问题整改、“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整改的环境保护问题的情况进行责任追究,实行正反通报和挂牌管理。

下一步,市经信局将严格按照工业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不作为、慢作为,敷衍应对的工作作风,不折不扣的完成工业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至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李晓亮

联系电话:0714-6507362

电子邮箱:76973207@qq.com

 

 

             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