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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全力应对新一轮强降雨的通知

   时间:2016-07-0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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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经信办2016〕42号

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全力应对新一轮强降雨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发)局、各相关企业、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

6月30日晚7点30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紧急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省委书记李鸿忠,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王晓东关于当前防汛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总结阳新县玉湖截流港溃口成功堵口的经验启示,安排部署全市应对新一轮强降雨工作。市长、市防指指挥长董卫民安排部署了当前防汛工作,宣布全市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根据《关于加强应对梅雨期第三轮强降水的通知》(黄气防办发〔2016〕7号),我市将迎来梅雨期第三轮强降水过程,预计7月1—4日我市将有一次暴雨、部分地区大暴雨天气过程,累计雨量一般150—200毫米,局部将达250毫米以上,并伴有雷暴雨大风对流天气。7月1日,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提升气象灾害(暴雨)为三级应急响应,防范新一轮强降雨。

启动防汛四级、气象灾害(暴雨)三级应急响应后,各地各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科学研判当前防汛工作的特殊性,坚持“不溃一堤、不倒一坝、不损一闸、不垮一塘、不死一人”的“五个一”目标不降低、不动摇。要全面备汛、重点管控,要认真查找到防汛的最关键部位,严防死守,确保重点地段、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等关系汛期安全的“命门”万无一失;要围绕防汛预案和各自责任分工落实防汛措施,真正有效解决问题,确保“拉得出、用得上”;要沉着应对、科学抢险、科学救灾,切实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在遇到紧急情况,要把人员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迎战新一轮强降雨,要严阵以待、全员上岗,全面巡查排险,坚持 24小时巡防值守,要按照“分级负责,及时快捷,真实全面”的原则,搞好信息报送工作,要按照《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信息报送暂行规定》,当达到起报标准时,要在第一时间,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上报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补报文字材料到当地防指和市防指,要切实落实防汛抗灾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制,严明报送纪律,对于迟报、漏报、错报的,要严格追究责任,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地、各单位要全员防守,全力修复险工险段以及重点部位;要科学组织抢险,补齐备足救灾抢险物料,强化人力物力智力保障,科学制定现场处置方案;要加强对气象、水情的预测,确保电力、通信及时畅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目标任务的落实上来,进一步强化目标落实、责任落实、纪律落实,切实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确保我市工业战线安全度汛。市经信委防汛值班电话:6225747,传真:6225833

 

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