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电子电器行业
专项监督检查的活动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实施十周年,维护全市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保障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市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办公室定于3月1日至4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对电子电器产品维修、销售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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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
针对全市电子电器产品销售和维修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销售“三无”产品以及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退换等合理要求故意拖延、无理拒绝,逃避“三包”责任等方面,解决售后服务无保障、维修配件假冒伪劣等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夸大故障等违法行为,切实提升电子电器产品销售和维修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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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执法监督检查小组。
组 长:潘云 副组长:周燕
成 员:李翎琼、吕骏、温琳、张鹏、刘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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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2018年3月1日至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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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一)检查维修单位是否到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是否领取营业执照;
(二)检查维修单位是否公布经营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是否提供正规的维修单据;
(三)检查维修人员是否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维修从业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办理强制保险情况;
(四)检查维修单位维修工具是否齐全规范;电子电器元件和零配件是否达到质量标准;
(五)检查对湖北省电子电器维修服务投诉热线123467的认知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工作。专项检查工作中,积极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对《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进行宣传讲解,增强广大经营者及维修人员的法律及安全意识,切实推动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长效开展。
(二)深入检查工作。要深入到行业维修场所中,对电子电器维修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检查实行“零容忍”,并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超过时限不进行整改的,将按照《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有关条款进行行政处罚。
(三)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委信息平台工作的要求,及时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报送上级主管单位。
黄石市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