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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条措施出台!黄石支持虚拟电厂建设发展

来源:黄石日报      时间:2023-10-07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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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局、市发改委日前联合印发《黄石市支持虚拟电厂(磁湖电厂)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19条措施支持虚拟电厂建设发展,加快打造“数字化电网、智能化调控、社会化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全省领先的虚拟电厂。 

虚拟电厂是一种基于现代信息技术和能源互联网的能源管理模式,就是把各种分散的、可调节电源和负荷汇聚起来,通过虚拟化技术进行集成和管理,实现集中调度、统一运营和优化控制的虚拟化电力系统。建设虚拟电厂有利于促进能源转型、节约电网投资、增强电网供电能力、缓解用电供需矛盾,降低全社会用电成本。6月30日,国网黄石供电公司建成的全省首家虚拟电厂——磁湖电厂上线运行。

7月3日,磁湖电厂调节用电负荷5.98万千瓦。

新出台的19条措施从推动分布式资源有效集聚、推动分布式资源建设与智能化改造、强化关键设备产品有效供给、建立健全虚拟电厂运营机制和营造促进虚拟电厂发展的良好氛围五个方面给予支持。


推动分布式资源有效集聚

支持虚拟电厂建设发展,首先是推动分布式资源有效集聚。新出台的《措施》明确,黄石“四上”企业可中断负荷全量接入,公共建筑空调照明柔性负荷、分布式光伏、自备电源、充电设施和储能资源全量接入。

新建“四上”企业可中断负荷(空调、照明、非流水线生产设备等)不低于供电容量的10%,并具备远程集中调控功能,报装接电时应同步完成负控终端跳闸回路的安装及试跳。存量“四上”企业分步推进分路负控改造,2023年底完成全市5000千伏安及以上高耗能行业改造,2024年完成剩余“四上”企业的分路负控改造。建立可中断负荷常态运维管理机制,确保可中断能力可监、可控、可测。

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医院等公共建筑空调、路灯、景观灯用电负荷信息采集全覆盖,对其中具备可调可控的用户,安装智能柔控设备,统一接入虚拟电厂,实行差异化、个性化柔性调节。2023年底推动100家公共建筑空调和200个路灯负荷接入虚拟电厂,2024年底完成全量公共建筑空调、路灯负荷接入虚拟电厂工作。

新增分布式光伏项目应统一接入虚拟电厂,光伏运营商平台与虚拟电厂互联互通,存量光伏项目经智能化改造,分批接入虚拟电厂,实现分布式光伏“可观、可测、可控、可调”,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

企事业单位自备发电机、UPS不间断电源等自备电源设备,在不影响安全前提下,经设备远程自动投切功能改造后,纳入虚拟电厂集中管控。供电公司根据发电机容量、接线方式、负荷特性等信息,配合客户出具改造方案。

各充电站运营商可采取平台对接方式接入虚拟电厂,实现充电设施与电力网能量互通、信息互联。2023年底完成200个充电站接入,2024年底前完成全量充电站接入。各数据中心、5G基站、冰蓄冷等碎片化储能以聚合托管商业模式全量接入虚拟电厂,积极拓宽储能多元化发展模式。

推动分布式资源建设与智能化改造

《措施》要求,提升分布式光伏应用水平,提升建筑楼宇、园区用电智能化水平,加快新型储能本地化建设,提升车网双向互动能力。

提升分布式光伏应用水平,积极推广工商业用户屋顶光伏建设,加快推动光伏项目以虚拟电厂模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探索建立光伏项目参与绿电交易与碳排放衔接的新业态和新模式。

提升建筑楼宇、园区用电智能化水平。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医院等公共建筑楼宇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开展智能化改造。推动工业园区通过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用电用能智能化改造等方式,提升智慧用电水平。

加快新型储能本地化建设。支持新能源项目在本地配置储能,提高电源侧系统调节能力和容量支撑能力。鼓励电网企业在电网侧合理布局储能项目,提升电力安全保障水平和系统综合效率。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探索大数据中心、5G基站、工业园区等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

提升车网双向互动能力。新建充电基础设施应具备有序充电能力,加快直流公共快充站智能化升级改造,提升快充桩功率调节能力。针对公交、物流、环卫、港口拖车等典型车型,面向工业园区、社会停车场等停充一体场景,扶持一批车网双向互动典型示范项目,具备V2G功能的充电设施。

强化关键设备产品有效供给

《措施》提出,支持虚拟电厂关键技术研发创新。聚焦分布式资源智能控制终端设备、虚拟电厂分级调度与协同运行、分布式资源运行优化与能量互动、配电网物理信息系统等重点领域,采取共建或联建的方式着力打造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

加快推动虚拟电厂关键设备本地化量产。紧盯工业负荷、空调、分布式电源等资源智能控制终端、V2G充电桩、测控通信模组等虚拟电厂关键核心设备,招引、培育一批设备制造头部企业、龙头企业和配套企业,尽快实现设备本地产业化。

建立可调节资源常态化摸排机制。重点聚焦工业生产、楼宇空调、公共机构、农业生产等领域可调节资源,结合充电桩、数据中心、冷链冷库、5G基站等新兴用能形势,收集可调节设备、可聚合容量、响应方式、响应时长等关键信息,按照分级分类原则梳理归档资源普查信息,建立全市统一可调节资源库。

建立聚合资源调节能力评估机制。开展资源主体、聚合商资源调节能力评估及安全认证,重点对现场运行、设备参数、调节模式、接入方式、监测效果、调节效果等内容开展综合性评价,确保虚拟电厂聚合资源调用精准有效。

建立虚拟电厂建设投资机制。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分布式光伏、储能和充电桩等关键分布式资源建设投资,推动分布式资源智能化改造。建立虚拟电厂接入标准,建立虚拟电厂市场交易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