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3-06-09 14:56
近日,省发改委会同省卫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托育机构水电气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湖北托育机构水电气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可依据卫健部门出具的备案回执,主动向水电气经营企业申请执行。
下一步,发改、卫健部门将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推动水电气价格政策落实,助力我省托育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