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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建设助企业行稳致远​——黄石探索试行企业合规改革观察

来源:黄石日报      时间:2021-10-09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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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在同一问题上屡次犯错的企业,除了起诉它,还有什么办法?黄石经验告诉你,合规它。

让企业主动合规

今年4月,大冶市检察院受理某工程企业串通投标案。办案过程中,检察官查明该公司是大冶市唯一一家国有市政工程施工企业,2019年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曾因串通投标被不起诉处理,此次又因串通投标罪的漏罪再次被立案。

“如果不及时解决企业招投标领域的顽疾,日后企业很可能继续重蹈覆辙。”大冶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晶说,该案的发生暴露了该公司在招投标领域长期存在管理短板,如何确保涉案企业常管长效是办案检察官考虑的最大问题。

经过审慎研判,该院将此案纳入企业合规检察建议模式,在诉前发送检察建议,要求考察期届满后,经多方听证评议整改到位,才能不起诉。

三个月过去了,企业发生了巨大变化。“我们成立了法务部门,聘请了专业法律顾问,制定了企业员工合规培训、招投标管理制度。”该企业负责人真切感受到了合规整改的益处。他说,在合规整改中,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得到了极大完善,员工精神面貌也焕然一新,企业合规不仅有利于企业管控风险,还有利于塑造企业文化和企业形象。

如湖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陈向军所言,企业合规制度是企业提高自身治理能力的合理选择,它迫使企业不得不正视自身治理缺陷,通过完善合规组织体系的建设、合规计划的制定、合规制度的实施,直至合规制度的验收,换来免于刑事处罚。

陈向军说,企业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黄石正在做的事情就是让企业化被动为主动,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合规建设。

让改革常管长效

作为企业合规监管人,黄石众邦公司商务法务部部长樊亮对于这项改革也深有感悟,他认为,黄石检察机关从合规角度优化完善营商环境,非常符合城市发展的阶段需求,能够促使地方经济更健康地发展。

这也是黄石市检察院思考的方向:让企业合规改革常管长效,更好地为地方经济服务。为此,虽然改革在黄石启动才半年,但是相关监管上的探索已经逐步铺开。

黄石在企业合规改革上格外注重因案施策,不仅在办案过程中常常“不拘一格”,风格灵活多变,在监管上同样突出专项合规、流程监管。

“合规考察模式”往往聚焦风险点开展专项合规,积极探索加强对第三方监管人履职的监管,并敢于妙用监管考察期限,将真实有效合规的刑罚激励机制最大化。

对于情节较轻微的“检察建议模式”,检察官也会有意识地在检察建议中融入企业合规因素,通过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召开员工大会的形式,增强企业的合规意识、法律意识。

“还有一步必不可少,就是注意刑事合规与行政合规有效衔接。既然企业合规是服务企业的‘后半篇文章’,后续的衔接和监管工作自然也不能少,我们要负责到底。”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肖鹤说,如此才能真正帮助企业管理常管长效打好基础,确保企业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