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国内干线传输网(含广播电视网)建设项目核准事项已经取消。为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9年2月27日起,我部不再核准国内干线传输网(含广播电视网)建设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不再核准省内干线传输网(含广播电视网)建设项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各基础电信企业须每年编制综合滚动规划、干线传输网规划、国际通信设施规划,于3月底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一)在干线传输网规划中,需详细列明上一年度干线传输网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当年项目建设计划及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二)国际通信设施建设项目仍然是我部审查的重点。在国际通信设施规划中,请详细列明上一年度国际通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当年项目建设计划及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国际通信设施规划将作为审查相关项目的重要依据。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继续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协调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上述规划将作为开展共建共享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各有关企业要强化干线传输网运行质量和安全保障,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内干线传输网建设项目请报当地通信管理局)。
五、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据此做好省内干线传输网(含广播电视网)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