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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04-17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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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为进步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中国工业精神,弘扬优秀工业文化工信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06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挖掘梳理

工业遗产是工业文化的重要载体,记录了我省工业发展的重要信息,见证了我省工业发展的历史进程,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意义重大。各地经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文化、文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工业遗产调查摸底,深入挖掘资源,全面掌握本地工业遗产情况,对工业遗产进行合理评估、分类和建档,引导遗产所有权人加强保护利用,积极开展申报。

二、严格标准,认真组织申报

《通知》对遗产申报范围条件、申报程序和申报主体都作了明确要求,各地经信部门要指导遗产所有权人全面理解文件精神,合理界定遗产申报范围,科学制定保护和开发利用方案,指导遗产所有权人编制填写《国家工业遗产申请表》等相关申报资料。

三、完备手续,按时报送材料

各地经信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申报遴选推荐工作,切实将本地代表性强、保护利用价值高的优秀项目推荐上报。根据属地申报原则,《国家工业遗产申请表》须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请于2020520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申请材料(文字版一式四份,电子版U盘两份)报省经信厅(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倪勇

电话:027-87234631

邮箱:hbsjxtcyc@126.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7号省经信厅402室,邮编430071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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