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序号7)有关情况公示
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相关整改工作要求,目前,反馈问题(序号7)配合部分的任务已整改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2016年湖北省启动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明确整治范围为长江、汉江、清江及其主要支流,但省发展改革委擅自将整治范围缩减为“沿长江及其一级支流”,一些地方甚至进一步缩减。孝感市未将府澴河纳入整治范围,该河属于长江一级支流,流域15公里范围内有15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部分企业仍存在废水超标排放问题。
二、整改目标
配合牵头单位,按照《黄石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阶段完成16家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2019年完成11家;2020年完成4家;2025年完成1家)。
三、整改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将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纳入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集中力量,协调推进;
2、搞好统筹协调。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同配合,细化配套政策措施,严格把握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的政策界限和职责要求;
3、建立推进机制。做好细化工作方案、项目实施和达标验收工作,建立工作推进落实、督办检查、交账考核和销号备案等管理台账,开展进度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4、加强检查督办。加强对各地关改搬转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跟踪督办,及时跟踪分析和通报工作推进情况, 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及时督促整改。
四、整改结果
按照《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清单的通知》,我市列入“清单”企业共计16家(关闭类6家、转产类3家、改造类7家),2019年前需完成关改搬转企业11家,2020年4家,2025年1家。目前,已全部完成关改搬转工作任务并通过验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至12月10日。
联系人:李晓亮
联系电话:6507392
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