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专项督察1号)有关情况公示
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相关整改工作要求,目前,反馈问题(专项督察1号)配合部分的任务已整改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湖北省现有1021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其中105家分布在长江、汉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突出,一些部门和地方监管仍不到位。湖北省2016年、2017年多次印发通知,要求沿江1公里重化工及造纸在建项目,应开展再论证,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建设,但由于未明确具体程序,一些地方未予执行。
二、整改目标
配合牵头单位,积极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凡不符合规划区划或安全环保条件、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现有化工企业,一律实施关停或迁入合规园区、改造升级。2020年底前,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沿江15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
三、整改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将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纳入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集中力量,协调推进;
2、搞好统筹协调。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同配合,细化配套政策措施,严格把握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的政策界限和职责要求;
3、建立推进机制。做好细化工作方案、项目实施和达标验收工作,建立工作推进落实、督办检查、交账考核和销号备案等管理台账,开展进度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4、加强检查督办。加强对各地关改搬转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跟踪督办,及时跟踪分析和通报工作推进情况, 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及时督促整改。
四、整改结果
按照《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清单的通知 》,我市列入“清单”企业共计16家(关闭类6家、转产类3家、改造类7家),2019年前需完成关改搬转企业11家,2020年4家,2025年1家。目前,已全部完成关改搬转工作任务并通过验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至12月10日。
联系人:李晓亮
联系电话:6507392
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