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石市中小企业新型技改专项有关工作要求,拟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市级专项技改项目评审验收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根据《黄石市中小企业新型技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申报2026年度黄石市中小企业新型技改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综合评审及验收工作。
1.服务内容:对申报2026年黄石市中小企业新型技改专项资金的项目开展综合评审及验收工作。预计评审项目约40个,验收项目约15个,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评审及验收的项目数量为准。
2.服务方式:第三方服务机构需按规定组建由专业技术、财务审计等领域专家构成的专家组,分阶段、分批次开展以下工作:
(1)项目综合评审。采取资料审核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合规性、生产性设备投资额等进行严格核定,形成单个项目的综合评审结论、并出具评审报告,提出资金分配建议。
(2)项目验收。在完成综合评审、明确资金分配计划后,开展项目投资和绩效验收,重点审核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及绩效目标达成情况,形成项目验收结论,出具验收报告(含审计报告)。评审验收过程中,对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及数据承担保密责任。
成果归属:第三方服务机构在本项目中形成的所有评审结论、报告及相关数据资料,其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均归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所有。
二、申报单位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2.营业范围包含工业企业项目验收等服务,有良好的资信状况和商业信誉,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行业专家资源和组织协调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执业行为合法合规,未受到行政处罚和未有不良记录。
5.履行合同所必需具备的其他资质和能力。
三、申报文件要求
1.法人或者社会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机构设置、团队人员组成,以及专业技术能力、行业专家资源等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税收和社保缴纳记录文件。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申报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近三年承接过类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评审和验收评价等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7.服务费用报价。项目评审费用不超过1000元/个,项目验收费用不超过4000元/个(以上均为人民币)。上述费用为包干价,已包含专家劳务费、交通食宿费、场地租赁费、文印费、管理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评审验收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8.申报单位承诺。承诺申报文件真实有效可信,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承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项目验收,工作中不索取或者接受可能影响验收工作客观公正性的财物、宴请等,与项目单位不存在相关利益关系,存在利益或关联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
9.保密承诺书。承诺对在评审验收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数据严格保密,不用于本项目之外的任何用途,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四、遴选程序
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市经信局综合考虑报价、业绩、资质等因素后,按照有关程序选取第三方服务机构。
五、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要按照有关招投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公章和骑缝章,一式三份,2026年10月21日(周三)前报送至黄石市经信局。
2.申报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不予退回。
3.项目评审验收服务第三方服务机构选取工作由黄石市经信局负责解释说明。
联系单位:黄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0714-6288824
地 址:黄石市下陆区杭州西路194号309室
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