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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1-38243 主题词
发文单位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2021-04-22 10:05:26 失效日期2021-04-22 1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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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经信局主动公开以外,可以向市经信局申请获取。市经信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下列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经信局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执法活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市经信局办公室负责市经信局信息公开工作

1.办公地址:黄石市下陆区杭州西路194号;      

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节假日除外;      

3、联系电话:0714-6222245;      

4、传真号码:0714-6225833;  

5、通信地址:黄石市下陆区杭州西路194号,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6、邮政编码:435003;     

7、电子邮箱:sjxj@huangshi.gov.cn

四、政府信息公开程序      

1、申请提出

申请人向市经信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黄石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公民申请表》、《黄石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法人、其他组织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上下载。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网络申请。申请人在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电话形式向受理机构提出当面申请。受理机构受理时,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3、申请处理

(1)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商请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及时填写登记表,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登记表要注明受理件序号、受理时间、受理内容、受理责任人、回复时间、回复方式、回复满意度等事项。

(3)答复。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况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15个工作日):①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②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主动公开的且市经信委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制作公开告知书,指引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④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制作公开决定书,指引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⑤申请的政务信息不属于被市经信局掌握范围的,协助将申请转递相关受理机关,同时制作不属市经信局公开告知书,告知申请人转递情况和联系方式;⑥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制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⑦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制作补正申请通知书,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内容。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政府机关举报和申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市经信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本指南自2019年6月30日起执行,原依申请公开的邮箱hsjw2007@126.com停止使用,启用新邮箱:hsjxj@huangsh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