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序号 | 行政决定部门 | 行政职权类别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行政相对人 |
1 | 市经信委 | 其他类 | 小型发电项目 并网确认 |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湖北省经信委关于简化和规范发电项目并网确认工作的通知》(鄂经信电力〔2014〕120号)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2 | 市经信委 | 其他类〈行政服务〉 | 煤矿建设项目 审查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4〕25号)、《湖北省煤矿技改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鄂经信规〔 2014〕131号) | 法人 |
3 | 市经信委 | 其他类〈审核转报〉 | 热电联产机组审核认定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7〕2号)、《国家经贸委关于做好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中小型热电联产机组审核工作的通知》(国经贸电力〔2000〕879号) | 法人 |
4 | 市经信委 | 其他类 | 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申报的 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法人 |
5 | 市经信委 | 其他类 | 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申报的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 法人 |
6 | 市经信委 | 其他类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核发 初审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 | 法人 |
7 | 市经信委 | 其他类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核发初审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 法人 |
8 | 市经信委 | 其他类 | 磷矿产品准运 初审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六项行政许可事项继续实施的决定》、《湖北省磷矿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 法人 |
9 | 市经信委 | 其他类 | 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审批的初审 |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金融办等十部门湖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2〕41号) | 法人 |
10 | 市经信委 | 行政处罚 | 对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拒绝供电或中断供电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湖北省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 | 法人 |
11 | 市经信委 | 行政处罚 | 对危害供用电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12 | 市经信委 | 行政处罚 | 对危害供用电行为的处罚 |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13 | 市经信委 | 行政处罚 | 对盗窃电能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湖北省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14 | 市经信委 | 行政处罚 | 对家电维修经营者虚列、夸大、伪造维修非法从事电子电器维修的服务项目或内容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 | 法人 |
15 | 市经信委 | 行政处罚 | 对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16 | 市经信委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许可从事供电或者变更供电营业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