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经信厅《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揭榜挂帅”任务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开征集制造业领域“揭榜挂帅”任务,申报要求如下:
1.契合我省“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重大需要。
2.任务应明确拟解决的关键技术难题、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周期、总投资等,产业化市场前景较好。
3.技术指标(性能参数)可量化(一般不少于3个),达到国内制造业领域同类产品先进水平以上,能够填补行业空白、解决“卡脖子”问题,形成相关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国产化。
4.产业化指标(建设目标)可量化(一般不少于2个),技术与产品经过市场初步认可,市场用户和应用范围明确。
5.项目预计总投资额应在1000万元以上,且土建、铺底流动资金、建设期利息等投资不超过20%。
6.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最多较立项时往前追溯2年、往后延续不超过2年(如:2026年2月1日立项项目投资期追溯至2024年2月2日)。
7.制造业领域“揭榜挂帅”任务征集应突出产业化导向,后续任务攻关注重投资可完成、产能可达成与产品可量产,不成熟、无法落地的任务不推荐。
8.“揭榜挂帅”项目需注重与当地制造业创新中心、制造业中试平台、湖北实验室等重点创新平台及重大科技攻关任务产出的成果产业化需求进行对接,做好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接力。
9.2025年度已征集未入围揭榜的任务,符合申报条件的,对投资计划、技术指标、产业化指标进行优化后,可再次推荐。
10.已获国家部委、省级部门同类政策支持的任务不重复支持。已获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且项目尚未验收的企业,不得作为任务牵头单位。
请各县(市、区)经信局组织发动制造业企业独立或联合高校院所、研发机构组成联合体,提出高质量的“揭榜挂帅”任务,指导企业填写推荐任务汇总表(见附件),并对企业申报资料真实性及任务技术指标、产业化指标水平进行严格把关。于1月13日前,将推荐文件及推荐任务汇总表(加盖公章)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市经信局规划和技术改造科。
联系人:规划和技术改造科 郑祥 6256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