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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稳规进规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件类型黄政办发
发文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21〕4号
发文日期2021-02-05 09:00:00 发布日期2021-02-05 09:00:0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效力状态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稳规进规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稳规进规发展的若干措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稳规进规发展的若干措施

规上工业企业是工业的核心力量,是提升城市能级、再造黄石工业的坚实支撑。为更大力度培育规上工业企业,推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打造先进制造之城,出台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稳规进规发展措施如下:

一、建立稳规进规工作库。建立“进规培育库”“临退稳规库”“提质培优库”。“进规培育库”以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至2000万的小微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为重点,招商引进的工业项目,从投产之日起纳入进规培育库实行跟踪管理。利用大数据整合统计、工商、税务、电力等企业信息,重点摸排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以下、产值同比下降15%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名单,建立“临退稳规库”。“提质培优库”以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0%及以上的规上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重点。在库企业实行动态监测、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黄石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铁山区]

二、加强稳规进规定向扶持。定期推送“进规培育库”“提质培优库”企业白名单,优先安排各级挂点包保活动和中小微企业专项服务活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对入库企业的安全生产、环保执法、市场监督、信用评级、案件审理等方面依法依规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对“临退稳规库”企业实行分类指导、“一企一策”,既要遵循市场规律,让落后产能应退尽退、劣质企业有序快退,又要加强跟踪调度和帮扶服务,对“帮一把”就能正常经营的部分优质企业,稳定要素供给,精准纾困解难,避免企业退规。[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及相关市直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铁山区]

三、完善稳规进规激励机制。对2020年以后首次进规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分两次兑现,进规当年兑现奖励10万元,进规满1年后兑现剩余10万元,中途退规的终止奖励。稳规进规奖励资金,按现行财政渠道落实。省级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奖代补资金全部用于支持稳规进规工作。从2021年起,对招商引进的工业项目,将投产后3年内必须进规纳入招商引资合同,作为兑现政策的反向挂钩条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制造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铁山区]

四、加强稳规进规资金支持。根据属地原则和资金申报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首次进规企业,自进规次年起,在安排工业技改、科技创新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等专项资金时,优先给予支持。鼓励各县(市、区)设立各类专项资金与市级配套。[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铁山区]

五、强化稳规进规融资服务。依托市“东楚融通”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定向组织稳规进规企业政银企合作洽谈会,推动稳规进规企业开展线上线下对接融资,帮助稳规进规企业缓解资金困难。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优先满足符合担保条件的稳规进规企业担保需求,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理降费。将稳规进规企业融资工作纳入对金融机构的考核内容,督促金融机构完善中小企业贷款尽职免责、纠错容错机制,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人行黄石中支、市银保监局、市担保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铁山区]

六、支持中小企业拓展市场。优先安排稳规进规企业参加政府组织的产品展览会、工业地产品交易会等合作交流活动。适时组织稳规进规企业参加市内外产需对接活动,积极推荐其与本市行业龙头企业、产业链核心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和供应链配套。鼓励企业利用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扩大产品销售渠道。政府采购项目年度预算中,面向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30%,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60%。集中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铁山区]

七、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完善市、县两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平台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依托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积极培育和引进优质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设计研发、实验推广、检验检测、市场开拓、信息咨询、创业辅导等公共服务。对全程“一对一”服务小微企业“进规”的优质服务机构,按每培育1家“进规”企业奖励1万元的标准予以兑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铁山区]

八、加强中小企业用地保障。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在确定园区发展定位和招商引资时,统筹园区主导产业、配套中小企业及其他中小企业用地需求,安排一定比例的储备土地建设中小企业产业园。对暂时缺乏实力建厂的小微企业和新招引工业项目,通过建设标准化厂房,让企业实现“拎包入住”,加速项目落地。对达到一定规模、有用地需求的小进规企业,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支持其选址建厂。鼓励已购地企业的空闲土地和空置厂房在符合规划分割条件和规划指标满足的前提下,进行分割转化、盘活利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制造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铁山区]

九、健全稳规进规考核机制。将新增、净增规上工业企业任务指标纳入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进行重点考核,力争每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年度计划数,实现规上企业规模稳步增长。对新增、净增规上工业企业任务完成较好的县(市、区)给予督查激励和资金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县(市、区)进行绩效考核和资金惩罚。[责任单位:市绩考办、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十、完善稳规进规推进机制。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市经信部门具体负责,市委组织、宣传部门及市发改、科技、财政、商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统计、金融、国资、税务、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业企业稳规进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借助相关部门力量,强化联动协作、严格统计执法,引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发展。加大稳规进规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推介工业企业稳规进规发展先进典型,进一步着力营造关心支持企业稳规进规发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相关市直部门]

本措施由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如有冲突,自动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