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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省序号34)有关情况公示

来源:环保专班      时间:2020-11-27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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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相关整改工作要求,目前,反馈问题(省序34)涉及经信局的任务持续推进,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整改目标

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有关职责,完成《黄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打赢蓝天保卫战部门工作任务。

三、整改措施

(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按照省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方案的要求,有序推进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二)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和严格准入管理。加快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和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专项战役行动。严格管理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三)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持续做好工业堆场扬尘管控工作,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重点排污工业企业限停产和水泥行业错峰生产。

四、整改结果

(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已于2020年11月2日以黄石市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黄石市2020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目前各县(市)区正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摸底排查。2018、2019年我市无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落后产能。

(二)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和严格准入管理。

1.沿江化工“关改搬转”。按照《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实施方案》,我市需完成16家企业关改搬转工作任务,其中2019年完成11家,2020年完成4家,2025年完成1家。目前,2019年完成的11家和2020年完成的4家,已完成关改搬转工作任务并验收。

2.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编制《黄石市工业企业退城入园五年行动计划》2023年前按计划完成退城入园改造升级。一是启动华新水泥黄石分公司、华新装备公司、三环离合器和华信机械4家退城入园土地收储工作;二是全面开工建设华新水泥3个园区项目(绿色建材生态产业园、循环科技产业园、新材料和智能装备制造科技园)、三环离合器铁流汽车传动系统零部件产业园项目和宝钢黄石公司在新港物流园一期项目已建成;三是2019年12月28日,市政府与新兴管业有限公司签订“新兴管业整体环保搬迁协议”,新港(物流)工业园区与新兴管业有限公司签订“新兴管业入园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3.过剩行业产能的等量或减量置换。新冶钢产能减量置换项目,2座520立方米高炉淘汰拆除,还建1座1280立方米高炉,实现高炉升级改造节能减排、降低成本。淘汰高炉拟定2021年2月28日前拆除,新建高炉预计2021年3月31日建成投产;华新水泥产能减量置换项目,淘汰三家企业4条生产线,拟定2020年12月31日前拆除,核定淘汰产能指标数量为290万吨,在阳新富池置换1条干法回转窑,核定产能指标为285万吨每年,预计2020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

(三)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

1.工业堆场扬尘管控。持续对工业堆场实施管控,我局重点监管的4个工业堆场点位,PM10和PM2.5浓度均未超标。

2.重污染天气限停产。按《黄石市大气重污染天气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应急保障预案》工作要求,我局制定《黄石市重污染天气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应急保障预案》,要求当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按照本方案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督导钢铁、有色、化工、水泥等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工业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限停产措施,最大限度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的风险和危害。

3.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按年度持续实施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均按要求完成。2020年,按湖北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计划表的工作要求,我市7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共10条生产线(3条协同处置生产线和7条非协同处置生产线),全年错峰共520天。截止目前,已错峰608.54天,超额完成全年错峰天数,8条生产线已完成错峰天数,2条生产线未完成错峰天数,年底前可完成。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7日。

联系人:陈立秋

联系电话:18271622110

邮箱:1225820769@qq.com

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