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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9)有关情况公示

   时间:2020-11-19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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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相关整改工作要求,目前,反馈问题(序号29)2019和2020年度任务已整改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要切实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整治要求,推动磷化工行业转型升级。

二、整改目标

配合牵头单位做好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按《黄石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黄石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任务清单(表格)和“一企一策”改造方案》,统筹协调推进16家沿江化工和8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关改搬转工作。

三、整改措施

1.加强督办,全力推进。进一步按照省、市要求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跟踪督办,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2.加强跟踪,完善台账。对任务完成的进度,实施跟踪管理,按照工作任务的进程,不断修订完善工作台账;

3.加强沟通,强化攻坚。积极与各成员单位就工作任务的难点、重点进行会商研讨,加快谋划推进,务求工作实效。对部分工作推进进度不快的工作,要专题研究,加强调度,强化攻坚。

四、整改结果

按照《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实施方案》,我市需完成16家企业关改搬转工作任务,其中2019年完成11家,2020年完成4家,2025年完成1家。目前,2019年需完成的11家和2020年需完成的4家,已完成关改搬转工作任务并验收。2025年底前需完成的1家,正在有序推进中。

按照《黄石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任务清单》,我市需完成8家企业关改搬转工作任务,其中2019年完成5家,2020年完成3家。目前,8家企业全部完成关改搬转工作任务并验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至11月27日。

联系人:陈立秋

联系电话:18271622110

 

 

                  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