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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2)有关情况公示

   时间:2020-08-24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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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相关整改工作要求,目前,反馈问题(序号32)已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加大非法侵占长江岸线问题清理整治力度,增强船舶污染防治与风险应急能力。

二、整改目标

   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岸电改造工作。

三、整改措施

督促黄石供电公司加快港口码头岸电改造工作。

四、整改结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长江流域港口岸电建设,实现长江沿线“零排放、零污染”目标。国网黄石供电公司主动对接市交通局、港航局,多次沟通岸电建设工作。并走访了全市14家港口经营单位,现场调研黄石长江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需求,同时宣传国家推动使用岸电的相关政策、文件。

经多方协商后,报国网公司批准出资,于2019年正式设立岸电建设示范项目,决定对黄石港务集团、华新水泥(阳新公司)、新冶钢和新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四家单位共28个泊位进行岸电设施改造,新装27套国家标准的岸电设备,整个项目建设资金约3000万元。

按照省电力公司统一安排,该项目在2019年底完成了设计、施工总包、监理招标工作,原计划2020年2月1日开工,但受新冠疫情影响,延至2020年6月19日开工。又因黄石地区受强降雨影响,导致工期延误。截至目前,已完成18个泊位岸电设施的安装工程,分别是:港务集团的2个泊位、华新水泥(阳新公司)码头的4个泊位和新港港口的12个泊位。余下的10个泊位(新港港口的3个泊位和新冶钢的7个泊位)预计在10月31日前完成建设,所有岸电设施将于11月正式投入使用。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至8月31日。

联系人:陈立秋

联系电话:6507382,18271622110

 

 

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