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成立黄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文件类型 | 黄政办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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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黄政办函〔2023〕13号 |
发文日期 | 2023-05-25 09:10:24 | 发布日期 | 2023-05-25 09:10:24 |
效力状态 | 未知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10号)以及《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黄政发〔2023〕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黄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何运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胡 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时宏 市统计局局长
罗文卫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科联党组书记
陈 琳 市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周志高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 璟 市委编办二级调研员
柯怀东 市民政局副局长
胡 波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冰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余 寒 市税务局三级高级主办
陈 超 市统计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议定事项,加强与地方以及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局长吴时宏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时,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