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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案施策解难题 ——黄石探索试行企业合规改革观察

来源:黄石广播电视台      时间:2021-11-10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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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案施策 “黄石样本”显活力

什么样的企业适用企业合规?决定启动企业合规后,是采用监管考察模式,还是检察建议模式?

在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之初,各种各样的问题纷至沓来,面对这一改革,黄石没有急于上手,也不束手束脚,一方面潜心研究政策,在机制建设上下苦功,一方面因案制宜,在具体案件上大胆尝试。

10月9日,在黄石召开的“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理论与实务问题研讨会”上,来自全国的学术专家和检察机关在交流中分享各自经验,“黄石样本”让人眼前一亮。

黄石市检察院提出,在案件办理上,根据涉案企业的规模、性质、合规难易度等,探索建立相适应的案件办理模式。

对违法情节较轻的涉案企业,采取“检察建议模式”,对犯罪情节相对严重的涉案企业,采取“合规考察模式”,落实第三方监管人制度。两种办案模式遵循应适用尽适用的原则,因案施策,质效并行,推动企业合规案件依法高效高质量推进。

敢想敢试 “提前介入”效果好

谈起办理的黄石首起提前介入阶段企业合规案件,西塞山区检察院检察官易娜坦言:“我们是摸着石头过河。”

因缺少进项发票,该区某药业公司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接受了10家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虽然涉嫌犯罪,但其犯罪成因在于经营不规范、财务制度有漏洞;而且该公司规模大,效益好,还在疫情期间向社会捐赠了500余万元物资,若经合规整改,有望向更大的市场迈进。”在全面了解该公司经营纳税、员工情况、社会责任等相关资料和充分走访调查的基础上,易娜认为该企业可适用合规程序。

6月7日,该院向公安机关发出《提前介入侦查意见书》,由此也开启了提前介入阶段企业合规试点的“黄石探索”。

除了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该院还提出了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依法慎用“查扣冻”措施的意见,均获得公安机关采纳,切实减少了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这样的办案方式让企业重燃发展的希望,该公司深感黄石法治环境之优,遂将广州总部的部分产品研发和仓储物流基地迁至黄石。

“办案之初做这样的决定并不容易。”易娜说,企业合规是改革试点,提前介入更是没有前例可循,但她们还是决定一试,因为将企业合规延伸至侦查环节,才能尽早帮助企业解决漏洞。

就是因为敢想敢试敢干,才迎来如今“大团圆”的结局。企业走出困境发展向好,该院也探索制定了提前介入阶段的4份法律文书样本,还与公安机关建立了侦查阶段共同办理企业犯罪案件联络配合机制。(张瑾 蔡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