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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副主任胡建华带队赴黄石供电公司对省政府三季度综合督查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检查

   时间:2018-12-06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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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下午,市经信委副主任胡建华带领能源环保产业科、电力执行大队等科室人员赴黄石供电公司,对省政府三季度综合督查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检查。

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振兴实体经济的意见》(鄂政办发[2017]24号)文件要求,免收电力客户负荷管理终端(专用变压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费用;免收保护定值计算费;免收电力设备接入电网时的带电作业费、交接试验费、免收电力客户欠费停电后的复电费;免收用电间隔费,供电公司为新装或增容客户无偿提供变电站出线间隔;对申请临时用电的电力用户,免交临时接电费用。3年内对电网公司建设改造和用户自建的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的高可靠性供电收费,按照现行收费标准的50%收取。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意见》(鄂政办发[2018]13号)文件 要求,降低我市一般工业电价10%左右。从2018年1月1日起,对经有关部门核准并符合政策规定的接入湖北电网的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免缴系统备用费等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检查方式是: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检查国网黄石供电公司有关收费台帐;随机抽查有关企业和新上项目收费情况。

胡建华在检查过程中指出:尽管黄石供电公司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减免了相关用电费用,但政策宣传不到位,基础资料欠缺,企业知晓率不高。供电公司要对近几年各级惠企用电政策进行梳理、汇编成册,发放到各二级单位和企业用户手中,让客户一目了然。要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培训和咨询服务,营造落实降低用电本成本的舆论氛围,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到实处。对于供电质量问题,供电公司要聘请有关专家对我市电子企业进行培训咨询,指导企业加强管理,确保用电安全。同时供电公司要提高保障能力,加强用电输送环节监管,降低企业断电概率,必要原因停供时,要提前通知企业做好准备,尽可能帮助企业减少不必要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