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局“双公示”目录(2019年修订)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主体 | 承办机构(科室) | 执法依据 | 实施对象 |
1 |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市经信局 | 能源环保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五十四条;【法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39号)第十七条;【法规】《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2011年9月29日通过)第三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 |
2 |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的初审 | 行政许可 | 市经信局 | 促进办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190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订)第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7年3月10日化学工业部令第12号)第三十一条。 | 法人 |
3 | 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的初审 | 行政许可 | 市经信局 | 促进办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190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订)第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学工业部令第12号)第九条。 | 法人 |
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设施建设的初审 | 行政许可 | 市经信局 | 促进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190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订)第八条 | 法人 | |
4 |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的初审 | 行政许可 | 市经信局 | 促进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190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订)第十三条 | 法人 |
5 | 改变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目的初审 | 行政许可 | 市经信局 | 促进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190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订)第十三条、第十九条 | 法人 |
6 | 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处理方案批准的初审 | 行政许可 | 市经信局 | 促进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190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订)第十一条 | 法人 |
7 | 对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经信局 | 电力执法大队 | 【法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98年1月7日国务院令第239号) 第二十七条 《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2011年9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 第五十条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 |
8 | 对未经许可从事供电或者变更供电营业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经信局 | 能源环保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5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60号) 第六十三条 【法规】《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1996年4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6号) 第三十八条 【规章】《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4号,2011年6月30日发改委令第10号修改)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 |
9 | 对家电维修经营者虚列、夸大、伪造维修非法从事电子电器维修的服务项目或内容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经信局 | 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办公室 | 【法规】 《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2014年9月25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 第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 |
10 | 对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拒绝供电或中断供电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经信局 | 电力执法大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六十四条 【法规】《湖北省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2006年9月29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4号)第二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 |
11 | 对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经信局 | 能源环保科 |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六十二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 |
12 | 对盗窃电能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经信局 | 电力执法大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七十一条 【法规】《湖北省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2006年9月29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六条 第五十条 | 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 |
13 | 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经信局 | 能源环保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六十五条 【规章】《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5月19日电力工业部令第4号) 第二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 |
14 | 责令停止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法施工作业,拆除违法建筑 | 行政强制 | 市经信局 | 电力执法大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六十八条 【法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39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二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 |
15 | 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逾期不改正的当事人停止电力供应、停止受理用电报装 | 行政强制 | 市经信局 | 能源环保科 | 【法规】《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2011年9月29日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 第三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 |
16 | 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管理检查 | 行政检查 | 市经信局 | 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办公室 | 【法规】 《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2014年9月25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十八条 | 自然人 |
17 | 煤炭行业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市经信局 | 能源环保科 | 【法律】《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6年8月29日通过,2011年4月22日、2013年6月29日两次进行修改) 第十二条 第五十五条 | 法人 |
18 | 发电厂、机组、变电站或电网并网运行确认 | 行政确认 | 市经信局 | 能源环保科 | 【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第二十二条2.《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第17条3.《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1994年10月11日电力工业部令第3号)第三十条;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鄂政发〔2017〕20号)附件:二、下放管理的层级项目(32项)第4项 | 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