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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2019-2020年度“平安法治企业”创建实施方案

来源:局办公室      时间:2020-11-27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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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2019-2020年度“平安法治企业”

创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更高水平“平安黄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力推进黄石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助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黄石市“平安法治企业”创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平安黄石”的总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出发,以“平安法治企业”创建为载体,在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中大力造势,为“打造先进制造之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以更好服务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为宗旨,着力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企业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平安黄石建设作贡献。

二、创建目标

“平安法治企业”创建活动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展开,通过努力,力争将“平安法治企业”的创建覆盖率逐年扩大,最终实现规上企业平安法治企业创建全覆盖。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平安法治企业”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平安法治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经信局局长王斌同志担任,分管局长余新文同志担任副组长,市信访局、市总工会、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经信(经发、科经)局等为“平安法治企业”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整个“平安法治企业”创建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市“平安法治企业”创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负责“平安法治企业”创建的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市经信局主要承担市“平安法治企业”创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平安法治企业”创建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工作,完成市“平安法治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经信(经发、科经)局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办本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安法治企业”的创建工作。

五、工作步骤

根据“平安法治企业”创建的实际,“平安法治企业”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启动):11-12月,做好组织准备工作,各成员单位召开创建工作协调会,分解工作任务,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12月至次年1月,各成员单位按照考核评分细则各司其职,抓好工作落实。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次年1月至2月,市“平安法治企业”创建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上年度“平安法治企业”创建对象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达标企业名单报市“平安法治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进行通报表彰。

六、责任分工

1.市信访局主要负责反馈申报企业是否存在重大信访事项未及时受理和处理的情况。

2.市总工会主要负责反馈申报企业是否发挥工会社会职能作用,及时排查调处因劳动争议问题引发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情况。负责创建企业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3.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负责反馈创建企业是否严格执行有关知识产权(专利)的规定。

4.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反馈督促创建企业是否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各种制度;维护员工人身、财产及企业财产安全;指导制定企业内部治安突发事故处置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保、整体联动的治安防控网络。

5.市司法局主要负责督促创建企业加强对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确保各项制度依法合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及普法民调制度;健全完善企业决策制度,推行职工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律审核、集体决策等程序要求;深化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快促进法律管理与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探索建立依法、合规、风险、内控一体化管理平台;提升依法维权能力,妥善解决法律纠纷案件。

6.市人社局主要负责反馈创建企业是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用工的规定,督促创建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完善工资支付办法,建立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要形式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依法及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不发生无故克扣、拖欠职工工资事件;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建立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7.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反馈创建企业是否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规定。

8.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反馈创建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督促创建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的台账建设,组建专职或义务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并组织消防演练。

9.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反馈创建企业是否严格执行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崇尚契约精神,坚持诚信原则,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10.市税务局主要负责反馈创建企业是否严格执行税务征收与管理的有关规定。

七、结果运用

每年的创建工作将纳入全市综治、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并作为年度综治、法治绩效考核评判的重要依据。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平安法治企业”创建的重要意义,要把“平安法治企业”创建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的总体计划,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推进 “平安法治企业”创建活动。

(二)严密组织,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宣传教育,注重实效。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平安法治企业”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平安法治企业”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四)培育典型,有序推进。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努力培植出具有各自特色的先进典型,力争在全市企业进行推广。在培育典型过程中,各成员单位要按规范建立好工作台帐,督促企业做好日常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同时,要注重典型引路,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和档案整理规范,全面推进平安法治企业创建工作。

联系人:市经信局办公室    熊晨

联系电话:6220132

 

 

附件:“平安法治企业”创建标准

 

 

2020年11月26日

 

 

附件:

市“平安法治企业”创建考核评估标准

考核项目

序号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

备注

组织领导

(10分)

1

建立健全联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事机构,配备专门工作人员。

1、有成立领导小组文件;2、有人员变动后领导小组调整文件。(台帐)

5



2

企业领导高度重视联合创建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企业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做到与生产经营同安排、同部署。

1、有会议纪要或记录;2、纳入企业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台帐)

2



3

制定联合创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工作制度,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

1、有创建工作规划;2、有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台帐)

3



安全生产

(30分)

1

不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台帐齐全。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1、有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2,有应急救援方案和措施;3、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台帐;4、无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否决项)。(台帐和相关部门审查)

8



2

把握特定时间节点,采取多种途径,突出与企业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企业领导、经营管理人员、普通员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有宣传学习方案;2、有宣传资料;3、有实施、有总结;4、有信息或情况反映;5、有相关音像视听资料。(台帐)

2



3

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

1、可见阵地有实物,有图片;2、有音像资料。(台帐)

2



4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障职工生产生活安全。

1、各项安全制度健全;2、职工生产生活安全得到保障。(台帐)

2



5

企业治安秩序和生产、工作秩序良好,无重大违法犯罪现象,无重大质量安全等责任事故。

1、无违法犯罪(否决项);2、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否决项)。(相关部门审查)

8



6

严格执行企业消防的有关规定,无重大火灾发生。

1、组建企业消防队伍;2、消防器材配备齐全;3、定期组织消防演练;4、无重大火灾发生(否决项)。(台帐和相关部门审查)

8



依法治企

(40分)

1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防范法律风险,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严格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1、有企业法律顾问的聘用合同或聘书;2、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健全;3、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台帐和相关部门审查)

2



2

企业管理者熟悉市场经济法规,坚持诚信原则,无欺诈、不正当竞争等扰乱经济秩序的行为。

1、未发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2、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3、坚持诚信原则。(相关部门审查)

2



3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养老、工伤、医疗等保险得到落实。

1、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购买职工的社会保险。(台帐和相关部门审查)

2



4

企业重大决策和企业年度生产经营任务、财务决算、劳动人事分配等重大事项交职代会(股东会)讨论决定。

有重大事项职代会(股东会)讨论记录。(台帐)

2



5

妥善解决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1、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2、不发生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审查)

2



6

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严禁制假、贩假;畅通投诉渠道,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不发生制假、贩假、投诉渠道不畅通(否决项)。(相关部门审查)

8



7

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规定,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1、开展有关环境保护活动的记录;2、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否决项)。(台帐和相关部门审查)

8



8

严格执行有关知识产权(专利)的规定。

开展有关知识产权(专利)的活动记录。(台帐和相关部门审查)

2



9

严格执行有关国税和地税征收与管理的有关规定。

执行税收规定的有关记录。(台帐和相关部门审查)

2



10

严格执行有关企业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等工作。

执行企业工会管理的有关记录。(台帐和相关部门审查)

2



11

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无重大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1、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2、制定信访工作有关工作制度;3、无重大集体上访事件发生(否决项)。(台帐和相关部门审查)

8



法治宣传

(10分)

1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年度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

1、有集中学习的培训课和会议相关的资料;2、有管理人员自学的学习笔记、记录等。(台帐)

3



2

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职工法治宣传教育。

1、企业对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资料。(台帐)

3



3

积极参加“12.4”等法治宣传活动,建有企业法治学习宣传栏。

1、开展“12.4”活动的有关资料;2、建立法治学习宣传栏。(台帐)

4



解决纠纷

(10分)

1

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专员岗位或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解决本企业内劳动争议,依法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1、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专员岗位或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无严重侵害员工利益的行为。(台帐和相关部门审查)

4



2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高效、公正的解决企业涉诉案件,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1、无涉及企业重大纠纷;2、无严重侵害企业利益。(相关部门审查)

3



3

企业定期展开自查活动,防范和查处企业高管非法侵占、挪用公司资金等刑事犯罪活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1、自查活动记录;2、无职务侵占、资金挪用等刑事犯罪事件(否决项)。(台帐和相关部门审查)

3